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7亩,其中:已建地上建筑面积:83807.33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201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3916.33平方米。整个场地设有3~4层地下室,基坑纯地下室区域开挖已完成。地上建筑主体一共43层,其中1-3F为配套服务用房,除避难层以外全部改造为保障性租赁用房。保障性租赁用房,户型面积小于70㎡的占比不低于总数量的70%。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31457.80万元,招标金额约389.119524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02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五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1-64153148)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5年03月20日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5年06月26日发布。请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科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工 |
办公电话: | 1310854194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仕焜 李国涛 贺兴文 尹正国 杨玲英 罗杰 刘丹 申杨阳 |
办公电话: | 0871-65093696 | 移动电话: | 1370888507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500493001001 |
标段名称: | 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0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25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89.11952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五华区KCWH2012-51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交通评审资料、泛光报批文件)、初步设计(含概算)等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并且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其中:方案设计包含:装修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和泛光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包含:装修设计、景观设计、加固设计、幕墙设计和泛光设计等与本项目初设相关的所有专项设计。设计深度及成果应达到国家对方案及初步设计的要求,部分专项设计若无国家相应的深度要求,以招标人对专项设计方案的实际要求为准。注: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多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中标人应按时按量完成设计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普吉街道办事处海屯路与昆武高速交汇处。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本单位合法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4.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的原件扫描件)。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的原件扫描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