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沁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 | ||
| 项目编号 | 沁公资工程Q2025-061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508-410882-04-05-860311 |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 |
招标编号:沁财招标采购-2025-42 项目编号:沁公资工程Q2025-061号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已获批准,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10882-04-05-860311,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国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沁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对沁阳市北部紫陵镇、西向镇、常平乡等三个乡镇区域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确定的所有内容。
2.3招标规模:对沁阳市北部紫陵镇、西向镇、常平乡等三个乡镇区域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区域面积55.84hm2。
2.4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5252847.22元,二标段:2885701.14元,三标段:1641051.11元。
2.4.1人工费:
一标段人工费:744265.10元,二标段人工费:490289.53元,三标段人工费:327586.37元。
2.5计划工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
二、三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针对项目区内存在的采坑、渣堆等裸露区域进行整理复耕,以达到恢复土地功能的目的,做好新增耕地评定,验收入库等相关工作。
二标段:主要针对项目区内存在的采坑、渣堆、危岩等裸露区域进行局部整平和植树种草,以达到恢复地貌景观、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三标段:主要针对项目区内存在的采坑、渣堆、危岩等裸露区域进行局部整平和植树种草,以达到恢复地貌景观、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同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优先中标,若投标人在第一标段确定为中标人,第二、第三标段不再确定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2.7项目实施地点:一标段位于紫陵镇宋寨村焦枝铁路以北,二标段位于西向镇行口村附近,三标段位于常平乡窑头村南周边。
2.8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2.9本项目是否面对中小企业采购:否。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4.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或水工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或水工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7.有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单独提供时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2二标段、三标段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4.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或水工环)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或水工环)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7.有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单独提供时以合同签署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F%BC%8C%E8%BF%9B%E8%A1%8C%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4.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F%BC%9A2025 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23时 59分。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8时30分。
5.2.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