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50102-HSZC-TP-20250002-1
二、项目名称: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是 | 下浮率报价:6.00% | 下浮率报价:7.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C23120302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 | 新城区公安分局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二次) | 满足竞争 性谈判文 件及采购 单位的要 求 | 签订合同后9个月 | 1、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成品油(汽油)符合GB17930-2016标准、成品油(柴油) 符合GB19147-2016标准(如有最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确保油品质量, 定期提供检验检定合格证书或报告。投标人提供的燃油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计量,定期提供检验检定合格证书或报告。保 证加油计量准确,对加油站使用的计量设备依法定期检测,并按期由质量监督 局鉴定认可,确保计量准确。 | 1,360,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孙**、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地址:呼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新城区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16647149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市丁香路2号
联系方式:0471-598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翾
电话:0471-5988129
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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