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引水上山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 海行审投﹝202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引水上山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海州区锦屏山。
2.1.2、建设规模:主要招标内容为一体式箱式消防泵房5座、新增消防泵房6座、取水口4座、智能消火栓151套,原有消防水池利旧12座(其中部分水池存在裂缝需要修复),钢丝网骨架复合塑料管及配套土建附属(土建基础、井、土方等)等内容。
2.1.3、最高投标限价:10337982.27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海州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引水上山工程,包括一体式箱式消防泵房5座、新增消防泵房6座、取水口4座、智能消火栓151套,原有消防水池利旧12座(其中部分水池存在裂缝需要修复),钢丝网骨架复合塑料管及配套土建附属(土建基础、井、土方等)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6月。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相关信息为准,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9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何工:18452501766】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0时3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
7.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分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工程业绩:5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86%(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 (7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施工组织规划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针对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本项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3、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4、施工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1分;劳动力配置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5、安全生产方案合理得1分;文明施工方案合理得1分;环境保护方案合理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6、质量保证体系具体可行得1分;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7、管网工程施工方案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8、泵站及一体化箱式泵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9、安全防火方案措施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
注: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 | ||
2.3.3(3) | 工程业绩 (5分) | 1、企业业绩: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或管道工程项目或合同内容中包含不低于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或管道工程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
2、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或管道工程项目或合同内容中包含不低于8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或管道工程项目,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 ||
注:(1)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 (2)投标人须将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交/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项目经理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 ||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梁工
电话:18036630119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46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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