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4年植物防寒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一、合同编号:JH24-210700-05212-001-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植物防寒合同
三、项目编号:JH24-210700-05212
四、项目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4年植物防寒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1号
联系方式:13504166107
供应商(乙方):锦州市绿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区重庆路五段一号
联系方式:134646594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园林集国管辖范围内街路、公园、广场、绿地进行植物防寒(含防寒挡板的提取、安装、清洁、修复、运输、拆除、保管、交接等)。
履约要求:一、服务标准和要求 1、合同签订后,防寒施工期为20天。售后服务期为一年(售后服务期为本次合同签订日期至防寒设施拆除结束,挡板存放以与2025年植物防寒中标方交接完成为止),包括防寒设施巡查、修复、清洁、拆除、运输、存放等。 2、施工前防寒施工方案须经甲方审核,防寒材料须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防寒设施质量要求:各防寒方式标准严格按照清单明细表中的防寒方式及要求执行,且要求牢固、整齐、美观。 4、覆盖防寒的安装时间及春季防寒设施拆卸时间必须遵照甲方要求(根据天气情况)实施,拆除时限7天。 5、施工开始后要求每日巡视巡查,发现破损及时修复(24小时内修复完成)。 6、清洁:成品防雪围挡雨雪天晴后,及时清洁板面污渍,保证板面清洁。 7、成品防雪挡板及附件明年春季拆除后由中标方妥善存放保管,要求不晒不潮,与明年植物防寒中标方交接(2025年由甲方验货,新防寒中标方取货)。丢失、损坏或因存放导致变色等须原样赔补。 8、因防寒措施损坏造成植物冻害全株死亡或枝条死亡,中标方无条件按原有苗木补植,且须养护1年,确保成活。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履约地点:园林集团管辖范围内街路、公园、广场、绿地(详见清单和附件)
七、验收日期:2024年11月29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郑艳伶、李志飞、杨俊、王满良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