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四电工程甲供物资(腕臂及定位装置、下锚补偿装置)采购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已由《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阜阳至
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发改基础(2020)658号)批准建设,建
设单位为安徽省皖北城际阜淮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白项目资本金及债务性资金,项
目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
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安微省境内
2.1.2建设规模: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线路起白阜阳西站,经亳州市利辛
县、蒙城县,止于拟建淮北至宿州至蚌埠铁路双堆集站,正线全长142.5公里,阜阳至蚌埠联络
线左线长4.67公里、右线长4.09公里。全线设车站5座,其中新建车站2座,预留车站1座。项目
总投资约225亿元。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km/h。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四电工程甲供物资(腕臂及定位装
置、下锚补偿装置)采购,具体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书。
2.2.2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包,具体详见招标物资包件划分一览表。
2.2.3计划交货期:白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结束。
2.3其他说明
2.3.1项目名称:新建阜阳至蒙城至宿州(淮北)铁路四电工程甲供物资(腕臂及定位装
置、下锚补偿装置)采购
2.3.2招标编号:2025AFAAZ01034
2.3.3项目预算:4642.53万元。
2.3.4招标类别:工程货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包:腕臂及定位装置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商。
(2)腕臂支撑装置、限位定位装置、非限位定位装置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
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300~350kmh);
(3)投标物资腕臂底座、腕臂支撑装置(平腕臂、斜腕臂)、定位管、支撑、腕臂连接
器、承力索座、支撑连接器、定位器、定位线夹、定位支座、锚支定位卡子、吊线固定钩须具
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内(2022年1月1
日以来,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2 投标人应提供对应的合同文件予以证明,铝合金腕臂装置和铝合金定位装置的供货业
绩、数量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建议投标人下划线标识对应评审项)要求如下:
(1)供货业绩:铝合金腕臂装置包含腕臂底座、平腕臂、斜腕臂、支撑、腕臂连接器(套
管座)、支撑连接器(套管单耳)、承力索座,铝合金定位装置包含定位管、支撑、定位器、
定位支座、锚支定位卡子、旋转双耳、吊线固定钩,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
专线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业绩。
(2)数量要求: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腕臂底座、平腕臂、斜腕臂、定位管、支撑、腕臂
连接器(套管座)、承力索座、支撑连接器(套管单耳)、定位器、定位支座、旋转双耳累计
应用数量均不少于5000套,锚支定位卡子累计应用数量均不少于400套,吊线固定钩累计应用
数量均不少于4000套。
(3)业绩证明文件:腕臂底座、平腕臂、斜腕臂、定位管、支撑、腕臂连接器(套管
座)、承力索座、支撑连接器(套管单耳)、定位器、定位支座、旋转双耳、锚支定位卡子、
吊线固定钩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
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3或2022-24)审计报告,未出
现连续亏损。
3.1.4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①白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
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简称国铁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白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
贿犯罪记录的。
中
3.1.5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7。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所供应的产品若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招标人保留向行业主管部门、国家铁路企业、质量监督机构、社会公共媒介等进行问题报送或
通报的权利,我方无异议。(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2标包:下锚补偿装置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生产商。
(2)投标物资(棘轮补偿装置)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
可证》(300~350km/h);
(3)投标物资(棘轮补偿装置)须具有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
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
报告。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物资(棘轮补偿装置)须具有设计时速为300km/h及以上铁路
客运专线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客运专线
累计应用数量不少于800套,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
公章),同时提供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3或2022-24)审计报告,未出
现连续亏损。」
3.1.4 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2)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①白公告发布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
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简称国铁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白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白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
贿犯罪记录的。
(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1.5 本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本标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专项资格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1。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我方所供应的产品若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招标人保留向行业主管部门、国家铁路企业、质量监督机构、社会公共媒介等进行问题报送或
通报的权利,我方无异议。(投标函中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5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8日10时00分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
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
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