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E4506002841001646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2025年县就业服务中心宿舍区、县社保局宿舍区等10栋城市危旧房修缮加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1 | 项 | 4727300 | 对10栋住宅楼141户,建筑面积9967.62平方米进行修缮加固,改造内容为:主体结构加固、外墙开裂修缮、屋面漏水修补等。 | 是 | 4727300 | 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筑师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建筑工程)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以上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业绩要求:无要求。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3.4.8/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发售)时间:2025年07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
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
2.获取(发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防城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线上获取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30
七、投标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
八、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30
九、开标地址: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59.159.41:10024/BidOpening/)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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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鑫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0771-2448468
传真:/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南建路5号茶业大厦2019室
2、采购人名称:上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0-8528833
传真:/
地址:上思县中华路建设大厦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人:李工
监督投诉电话:0770-8519368
传真:/
地址: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建设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