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秀山自治县2025年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兴隆坳水厂管网联通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梅江镇、石耶镇、平凯街道矮坳村、中平乡、雅江镇等。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兴隆坳加压泵房改造、梅江水厂改扩建(主要为清水池改扩建,有200m?/d提升至600m?/d,同时增设3台加压泵)、梅江镇内财塘村、新营村、民族村、凯干村、坪南村给水管网新建,石耶镇临近桐木村、桂林村、干溪村部分给水管网新建,平凯矮坳村给水管网新建以及兴隆坳水厂到雅江水厂主管联通工程,本次设计共计12处,改造管网总长约197.7km,配套建设闸阀、检修井等附属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7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 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铂霖瀚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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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段老师 | 联系人: | 杨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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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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