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统一安排,2025年南京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即将启动,统一采用线上申报系统受理补贴申请。今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请广大车主合理安排好时间。具体补贴范围、标准及申领要求请阅读《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附件1)。
一、资金安排
本次补贴资金额度为3700万元,2025年12月31日(周三)上午9时开始申请,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资金申请满额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后续补贴申领活动,将提前在“南京交通”“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公告,敬请及时关注。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或“苏交办”微信小程序进行绑定车辆、填报信息和提交申请。二选一方式即可。
详细的操作说明请阅读《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用户端操作手册》(附件2)
三、特别提醒
1.今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根据管理要求,为了保障公正公平的原则,绑定之后,需要选择申报类型并绑定车辆,一个绑定用户只可绑定一次申报车辆,如存在多个车辆申报需求,请使用其他用户绑定车辆并申报。每次申报开始期间,已绑定的车辆不允许解绑,如需解绑,请在每次申报结束后解绑,解绑之后可以重新绑定未申报车辆(申报期间也不能更改申报类型和更换绑定车辆)。
2.本次实行线上系统受理线下审核,线下审核点不接受现场申请。请广大车主合理安排好时间,务必仔细确认填写的信息完整并正确,提交后因信息错误导致申报审核不通过的,自行承担责任。线上受理申请成功后,准备好申请资料原件进行线下审核。
3.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仅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三种类型之一进行申报,提交后不得更改。线上申请时,必须通过线上系统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打印并签字盖章后再上传到申请材料中。
4.涉及车辆报废的,报废车辆行驶证注销前,需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即报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需在2025年1月1日(含)以后。报废并更新车辆的,报废车辆与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所有人信息都要一致。
5.非营运车辆和轻型货车(除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外)不在本次补贴之列。
6.请申请人提供车辆所有人对应且真实有效的银行账号,因账号冻结、注销等原因无法拨付补贴资金的,后果由申请人(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7.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对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常见问题
(一)关于后续补贴申领开放时间及额度的问题
答:后续补贴的具体开放时间与补贴金额,将提前通过“南京交通”“南京交通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关于线上申报平台操作的问题
答:南京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所以只开通线上受理,目前可通过“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和“苏交办”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推荐使用“江苏交通云便民利企/江苏交通云”APP。申请人请仔细确认填写的信息完整并正确,提交后因信息错误导致申报审核不通过的,自行承担责任。详细操作请参阅《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用户端操作手册》。
(三)关于申请资金类型填写错误的问题
答:申请资料提交后,受系统限制,无法修改申请资金类型。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确认信息准确无误,请务必在提交前仔细核对申请材料。
(四)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的填写问题
答:申请人须在平台开放期间,按要求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点击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打印、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一经发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无编号、编号非自动生成、有相关的涂改痕迹、未签字或者盖章等情况,全部作废处理。
(五)关于申请账户内的暂存记录处理问题
答:每批次补贴资金申领满额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账户内未成功提交的暂存记录将统一清空。未成功提交的申请人,请重新准备申请材料,待下次补贴申领开放后及时提交。
(六)关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传的问题
答: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系统中为非必传材料,可暂不上传。如后续审核需要,将另行通知补传。
(七)其他问题
1.申请表未从系统下载或编号不一致的问题:申请人须在平台开放期间,按要求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点击下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后上传至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正确表格的,审核不予通过。
2.车辆识别代号或品牌型号填写问题:报废车辆信息应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为准,新购车辆信息应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
3.材料填写问题: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不通过直接退回;退回修改的需要补充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补正有关信息并重新提交,如超期未补正反馈,则系统将默认申报不通过。
4.车辆排放阶段填写问题: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或根据车辆合格证中的排放标准确定。
车辆信息公众查询:https://***/ve/vin/index%E3%80%81%E9%87%8D%E5%9E%8B%E6%9F%B4%E6%B2%B9%E8%BD%A6%E6%8E%92%E6%94%BE%E9%98%B6%E6%AE%B5%E6%9F%A5%E8%AF%A2%EF%BC%9Ahttp://hdvquery.vecc.org.cn/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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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六合区政务中心1楼交通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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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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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象山路4号,浦口区政务服务中心C318、319窗口
025-69659201 025-69659202
8
溧水区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溧水区金牛北路688号)
025-57220115
9
高淳区
高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淳区淳溪街道汶溪路1号)
025-57332565
附件:1.《江苏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用户端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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