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初始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中“预计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建设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现变更为“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09月26日;建设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