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
南华镇积水社区6、7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江自然告字〔2026〕
-C-004号 经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南华镇积水社区6、7社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中江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时间、地点、期限 (一)报名申请截止时间:
2026年2月1日23:59:59前。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2026年2月1日3:59:59前。 (三)挂牌期限(报价期限):
2026年2月2日10:00至2026年2月12日10:00;挂牌期间不接受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 (四)挂牌地点:中江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二标室)。 (五)本宗地挂牌出让采取网络报价、现场摘牌方式。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书规定实施。|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停车泊 位数量 |
| 510623-2026-C-004 | 南华镇积水社区6、7社 | 18942㎡(折合28.41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1.0 | ≤20% | ≥40% | ≤24米 | ≥0.8车位/100平方米办公辅助用房 | 50年 | 18.2万元/亩 | 517.062万元 |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或本次《挂牌出让须知》限制条件以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竞买。 (二)限制条件:至本宗地资格审查前一日历日,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已成交的中江县辖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付款义务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2月1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挂牌方式及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挂牌期限截止时“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宗地的挂牌起始价 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
18.2万元/亩。加价幅度为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元/平方米(0.34万元/亩)。
六、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交地时间 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30个日历天内全额缴清(含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价款部分)。 交地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七、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