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5-C3-810164-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二、评审标准 3.1 拟投入技术力量 | 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情况(满分30分) ①投入本项目具备有效的司法部或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鉴定的人员每个单项服务(解释:即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3人以上,得15分。(提供司法部或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计分。) ②投入本项目人员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鉴定人,每投入1人,得3分;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专业的副高级职称得2分,满分15分。(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计分。) | 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情况(满分30分) ①投入本项目具备有效的司法部或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鉴定的人员每个单项服务(解释:即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毒物)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5分,满分1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司法部或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计分。) ②投入本项目人员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鉴定人,每投入1人,得1分;具备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满分1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计分。)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理由:采购人来函要求。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岑溪市玉梧大道554号
联系方式:0774-822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梧州市岑溪市城东路118号
联系方式:0774-8219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思颖、陈丽年
电 话:0774-8219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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