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北县“空心村”治理建设项目(义合美新居)工程施工合同司法抗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6-11-24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6103260010086 项目名称:张北县“空心村”治理建设项目(义合美新居)工程施工合同司法抗辩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20000 最高限价:5220000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合同司法抗辩和质量鉴定修复重做司法抗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含再审、质证、调解、听证)全部审结完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11-02至2026-11-06, 09:00-12:00-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链接]?infoc=1307)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24 08:3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审。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招标代理费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的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根据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中标金额的1.5%,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中标金额的0.8%,金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按中标金额的0.45%,结算金额为三部分累加计算金额的86%。收取方式:现金、转账、支票,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8.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3-7680600。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1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北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兴和东路北侧 联系方式:0313-5354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金机电城4号楼609室 联系方式:0313-407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环 电话:0313-407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