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六安)储备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532号
二、项目名称: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六安)储备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壮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安丰大厦501办公室
成交金额:柒万叁仟元整(小写:73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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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六安)储备中心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服务范围: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六安)储备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采用“一中心两基地”,即六安储备中心位于金安区六舒路南三十铺道班,汪家行基地位于裕安区 G312 汪家行养护工区,下符桥基地位于霍山县 G105 下符桥道班。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4272.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9162.6 平方米,包括六安储备中心生产管理用房 1825 平方米,应急装备储备库 930 平方米;汪家行基地 1#、2#应急装备储备库 3676 平方米,设备房 315.5 平方米;下符桥基地应急装备储备库 1327 平方米,应急物资储备库 610.1 平方米,设备房 479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钢结构,本项目钢结构单跨最大跨度 27.3 米。建筑层数:应急装备储备库、应急物资储备库及设备房 1 层,生产管理用房地上 2层、地下 1 层,工程预算约 3571 万元。本次服务采购内容主要为负责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六安)储备中心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工作深度满足相关规定和监理规范要求。
服务要求: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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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贾庆华、陈志超、唐世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3000.00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联系方式:0564-369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永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万汇广场4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64-27161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64-2716169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