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某单位财物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某单位财物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47851313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SPD-21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先生14785131357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贵州某单位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现拟开展财物委托服务。
1.本项目最高限价199,800元。
2.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含税费、材料费、编制费、人工费、交通费、快递费及履约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
3.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成交。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供应商报价用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排名第1名者成交。相同报价的,以提交初步成果文件用时短者优先。如仍无法确定成交者,则另行通知组织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无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具备从事财务、个税、资产咨询服务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地点
1.服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五)服务要求
1.统计计算2019年至2025年我方所有人员个人所得税补交补扣信息,协助完成交税工作(约150人)。(完成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协助我方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数量约6000余件。(完成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3.协助我方完成医保、公积金增员、减员、信息变更、年度基数调整等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4.协助我方完成基建项目、伙食记账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5.协助我方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和评价工作,出具报告。(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6.统计计算2026年我方所有人员个人所得税补交补扣信息,协助完成交税工作(约150人)(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7.投入本项目人员总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中级会计师不少于2人,初级会计师不少于1人。
8.服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六)验收标准
验收合格双方签署书面验收报告。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完成“(五)服务要求”第1、2项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服务完成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为最低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但不限于此标准。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履约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
4.供应商声明函,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优惠的,可以一并做出(见附件3);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7. 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壹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563560959@qq.com)。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4年11月5日17时00分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项目要求所有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980000 万元(人民币)

 
             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