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沛镇古沛村渔光互补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古沛镇古沛村渔光互补建设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mggc202609-002 | ||
招标人 | 名称 | 明光市古沛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滁州市明光市古沛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枞悦 1517846563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义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石坝镇明洞路南侧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殿祥1835506091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09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聚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质 | 联合体牵头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联合体成员: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 ||
投标人业绩 | 蕉岭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一期8.22MW项目EPC总承包 | ||
投标价(元) | 7348321.08元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李玲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021202102822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质量符合 GB/T 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国网公司验收、并网。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 ||
投标人业绩 | 亳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亳州交控集团赵桥货运停车场30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第1标段 | ||
投标价(元) | 7836647.84元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刘红强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豫241151576198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质量符合 GB/T 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国网公司验收、并网。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 ||
投标人业绩 | 望江县经开区能源综合提升二期项目等3家单位4.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项目(二次) | ||
投标价(元) | 7916207.71元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邵鹏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2342022202207482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质量符合 GB/T 50796-2012《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国网公司验收、并网。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9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发改委【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80%执行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51520元;专家评审费146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安徽义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石坝镇明洞路南侧36号,联系人:王殿祥,联系电话:1835506091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市级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县市区项目向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链接]),书面投诉材料([链接])递交至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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