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下窝头镇/河北屯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河北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河北屯 |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下窝头镇河北屯村原程亮养殖小区项目经营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15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流转标的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166.6㎡,为原承包方用房。2、本项目报名时须缴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3、将本村原程亮承包养殖小区项目经营权定向流转给原承包户。原承包户须按照本次流转费标准缴清原合同期满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所欠流转费用,该项费用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在本次流转向平台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4、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后续经营过程中承租方扩建新增建筑,需自行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不得违反相关政策要求;承租期间承租方应确保用地手续合规,因非法使用造成自身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合同期满时承租方应将地面附着物一并拆除,恢复标的土地平整后将标的归还给出租方;6、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7、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8、交易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如成交后,不按期签订合同,竞得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依法扣除,归发包方所有。未竞得者7个工作日将交易保证金原数原路退回。9、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程亮 | ||
转出用途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165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