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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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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5-0009

项目名称: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720,000.007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服务期间若本地区生活拉圾无害化焚烧处置设施建成启用时,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甲方将终止本合同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否则视为无效。

3、确认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应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岐山县岐伯路北段凤鸣花园老区9-103室)完善报名确认流程,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5、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责任自负。

7、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

10、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结果公示后三个日历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递交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提供的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与上传的电子版文件保持一致,彩色打印胶装送至采购代理公司。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南大街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帖厂长 0917-8213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岐山县岐伯路(凤鸣花园老区)9号楼1层

联系方式:0917-8211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妮

电话:0917-8211369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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