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宾水西道10号大楼安全隐患消除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BDL-2025-C-01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项目概况 宾水西道10号大楼安全隐患消除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DL-2025-C-0109 项目名称:宾水西道10号大楼安全隐患消除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2万元 最高限价:121.7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由供应商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任命书中承诺现场管理工作年限。(二)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到2025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领取和邮箱发送两种方式获取文件。 采用现场领取:到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获取磋商文件。 采用邮箱获取方式,发送报名信息邮件至电子邮箱:jbdaili0011@163.com并汇款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号 联系方式:1338802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6号君临大厦海河一侧裙楼二层 联系方式:15602087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振青 电 话:1560208716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