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广州花园酒店礼宾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
广州花园酒店礼宾车租赁服务
(二)服务要求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服务要求
.1 通用服务要求
a) 服务对象: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及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客人。
b) 车辆基础要求:所有提供服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认可且在有效期内的交通客运营运资质证明,需向酒店备案;车辆证照齐全、有效,经安全检验合格;每台车辆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50万元,每个乘客的座位险不少于5万元;车辆均为2020年及以后投入使用,车况要求:在2020年后开始投入使用车辆;车身完好崭新,没有广告;车况良好,车厢须整洁、无异味。皮制或绒布座椅无破损、无污渍,乘座舒适,设备完好。车辆单次出险记录金额不得超过10万(提供酒店服务的车均需提供完整保险记录酒店备案)。
c) 司机基础要求:工作期间须穿着与花园酒店礼宾司机相符的制服及黑色皮鞋;必须配备手机及蓝牙接听耳机;需严格按照花园酒店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服务,服从酒店工作安排;懂礼貌、讲文明,具备良好的客人接待服务能力,反应敏捷,拥有突发情况应对能力,工作主动且善于沟通;无犯罪记录。
d) 调度与管理要求:供应商须设立7×24小时统一调度中心,确保服务响应及时;建立统一的安全管理机制,涵盖车辆定期检修、司机安全培训等内容;制定统一的应急处理机制,能快速应对车辆故障、行程变更等突发情况。
e) 合约细则要求: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在签订车辆使用合约前,须与酒店共同制定详细的租车合约细则。
1.2 专项要求
a) 服务范围:主要为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客人提供服务。
b) 行驶范围:限定为花园酒店往返机场及市区内的接送服务。
c) 车辆类型与数量:需提供20座/33座/50座或以上豪华中巴/大巴,且供应商拥有的适合酒店使用类型的大巴车辆不少于8台;车辆须为燃油车。
d) 司机专项要求:须具备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驾驶证合格有效,无交警扣分记录,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e) 服务时间:根据航班落地时间或客人用车时间灵活安排。
1.3 一体化服务能力要求
a) 供应商须具备强大的综合调度能力,能实现大巴与小客车资源的高效协同调配。针对酒店可能出现的“大型活动通勤与高端客户接待同时进行”等复杂场景,需提前制定完善的资源协调方案,确保两种服务并行开展时互不干扰,均能保障服务质量与时效。同时,须建立统一的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对大巴与小客车服务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同步监管,确保整体服务水平一致。
b) 供应商应提前做好车辆检修,保证车辆状况完好。因原车辆出现故障不能提供服务,须另行安排同等条件车辆为酒店进行服务。如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车辆的,酒店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车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未按约定提供车辆的,酒店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酒店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酒店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另行赔偿酒店损失。
1.4 其他要求
a) 酒店因适当、正确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道路管理、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发车前应保证车辆、驾驶人员完全能适合本次接待任务。
b) 供应商及供应商驾驶员应当保证将酒店客人安全运送至目的地,如中途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应当及时告知酒店并做好客户安抚工作,同时还需先行垫付因此给客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如果经认定,供应商及其司机对事故发生不负责任,供应商应在垫付费用后自行向责任方追索。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酒店或酒店客户损失,供应商应向酒店或酒店客户做出相应赔偿。如遇有其他特别情况,例如交通管制等等,供应商驾驶员即时在酒店微信工作沟通群汇报。
c) 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文件约定和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保证酒店项目的相关工作质量和进度。
d) 必须严格实施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必须补充或更换人员时,必须补充或更换优于或等同于投标文件所承诺资质的服务人员,并需取得酒店书面同意。供应商配备的项目投入人员应得到酒店的认可;对投入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检查与奖惩。酒店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e)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合同存续期内,未经酒店书面要求或同意,项目负责人不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必须保证在岗工作时间和重要活动在岗,如有变化,须取得酒店同意。
f) 供应商服务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如供应商因违反本条约定给酒店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酒店造成的一切损失。
g) 酒店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按计划与合同协议约定完成本项目,并有权对供应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h) 酒店需要用车,酒店应提前在微信工作群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与酒店确认后,供应商根据酒店所需车型、数量和指定司机即时安排并准时到达酒店指定地点完成任务。供应商提供租赁车辆给酒店不定时、不定量使用,并可根据酒店临时紧急租车需求,保证在收到通知后一个小时内把车辆送到酒店指定地点(限广州市老城区内:即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
i) 供应商根据酒店汽车租赁服务需求并严格遵守司机礼仪规定为酒店提供快捷的贴身服务。
j) 供应商为酒店客人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交通管理及保险等国家法律规定负责相关费用,车辆损坏由供应商自负。
五、采购控制价
无
六、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月13日
七、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凡
联系电话:13556134839(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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