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 批复文号 | 绵农发〔2025〕39号 |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恢复和改造水田面积1.35万亩;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4591.21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施工、监理、有机肥采购等招标代理服务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6-11 00:00至2025-06-1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6-11 00:00至2025-06-1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水利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以下截图: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与结果公示、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2.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一人具有从业人员方章;以上人员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3、比选申请人需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申请人资料、人员证件、业绩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449251694@qq.com邮箱;4、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价按照中标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比选人将根据比选申请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企业履约评价、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此选定中选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 | ||||||
联系人 | 曹老师 | 联系电话 | 15882799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