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广公资土挂告〔2025〕10-2号
经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政府批准,广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委托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
挂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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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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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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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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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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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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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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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摘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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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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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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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2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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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路与潮州路交汇处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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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1.27㎡(约27.3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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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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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3且满足《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建筑层高超过8.0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应加倍计算),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建筑系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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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亩(宗地总价273.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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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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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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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时间及摘牌地点
1.报名期限: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23:59:59;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025年10月15日23:59:59前;
3.挂牌期限(报价期限):2025年10月16日10:00至2025年10月29日15:00;
4.摘牌地点: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汉市成都大道南一段1号);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只能单独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2.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买人特别注意对公银行账号系统开放时间。我中心不承担任何因银行系统关闭而无法缴纳竞买保证金导致的竞买资格丧失责任),逾期交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四、交易申请的办理
1.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https://***/%EF%BC%89%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F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8C%E5%87%ADCF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2%E4%B8%8E%E4%BA%A4%E6%98%93%EF%BC%88%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5%8F%8A%E5%8A%9E%E7%90%86CF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838%E2%80%942516653%EF%BC%89%E3%80%82%3Cp%3E
2.意向竞买人可于报名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23:59:59前,凭CF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入德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县一体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了解宗地出让详情,提交报名申请。
3.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方式及确定竞得人
1.本宗地挂牌出让采取网络报价、现场摘牌方式。
2.本次挂牌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挂牌期限截止时价高者得原则现场确定竞得人。
六、交地时间及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交地时间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七、其他
1.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2.宗地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各宗地交易须知。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https://***/%EF%BC%89%E4%B8%8B%E8%BD%BD%E9%98%85%E8%AF%BB%EF%BC%9B%3Cp%3E
3.本挂牌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竞买人顺利参加交易活动,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详情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https://***/%EF%BC%89%EF%BC%9B%E4%B8%AD%E5%9B%BD%E5%9C%9F%E5%9C%B0%E5%B8%82%E5%9C%BA%E7%BD%91%EF%BC%88%3Ca href="http://***/%22%3E%3Cu%3Ehttp://www.landchina.com%3C/u%3E%3C/a%3E%EF%BC%89%E3%80%82%3Cp%3E
1.该工业用地属“标准地”,竞得人须根据自身确定的产业类型,在该宗工业用地上修建符合《德阳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的工业项目。
2.按照集约用地相关要求,该宗地上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须超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所规定的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若竞得人在该宗地上修建项目的容积率、投资强度达到上述集约用地要求,但未达到《德阳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中相关控制性指标要求的,以《德阳高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试行)》中的控制性指标要求为准。
3.该宗地成交后由德阳高新区管委会对项目建设及后期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应与德阳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书》,约定竞得人建设要求及义务。
4.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相关要求,竞得人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等内容可参考区域评估相关内容,以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5.该地块成交价款支付: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九、联系方式
广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三号;
联系人:蔡先生、叶先生
咨询电话:0838-5220237;
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广汉市成都大道南一段一号;
联系人:莫女士、陈女士
咨询电话:0838-5513015
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