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532F1234(LGDL20250001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种植基地情况”及“食品检测报告”变更为:
| 5 | 种植基地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考察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种植基地面积,多个种植基地的面积可以累加,本小项最高得40分: (1)种植基地面积≥2000亩,得40分; (2)1000亩≤种植基地面积<2000亩,得20分; (3)800亩≤种植基地面积<1000亩,得10分; (4)种植基地面积<800亩,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提供具有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或未检出或同等表述: (1)土壤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镉、砷、镍、苯并[a]芘、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等指标); (2)灌溉水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汞、氟化物、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数、氯化物、石油类等指标); (3)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臭氧、氮氧化物、苯并[a]芘、铅、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指标)。 每提供一类报告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60分。 以上1-2项累计最高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1: (1)自有的项目基地:提供自有基地产权证明文件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须能体现所有权人为投标人及体现基地占地面积信息。如无法体现基地面积,还需提供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须体现基地面积,测绘报告中的检测地址需与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基地地址一致); (2)租赁或合作的项目基地:提供租赁合同或合作合同关键页(包含投标人名称、面积、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承租人/合作方需包含投标人,合同有效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当日),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内容包括:如中标,租赁或合作合同期满但本项目服务期未结束的情况下,续期原租赁合同或合作合同,或另行与不低于原合同面积基地签订租赁或合作合同,或另行购买不低于原合同面积基地,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评分内容2: (1)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EF%BC%89%E4%B8%8A%E7%9A%84%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8%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7%9A%84%E6%8A%A5%E5%91%8A%E7%BC%96%E5%8F%B7%E9%A1%BB%E4%B8%8E%E6%89%80%E6%8F%90%E4%BE%9B%E6%8A%A5%E5%91%8A%E7%BC%96%E5%8F%B7%E4%B8%80%E8%87%B4%EF%BC%89%EF%BC%8C%E5%A6%82%E4%B8%8A%E8%BF%B0%E6%9F%A5%E8%AF%A2%E7%BD%91%E7%AB%99%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5%9B%A0%E6%9F%A5%E8%AF%A2%E7%BD%91%E7%AB%99%E8%87%AA%E8%BA%AB%E5%8E%9F%E5%9B%A0%E6%97%A0%E6%B3%95%E8%AE%BF%E9%97%AE%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5%90%8C%E6%97%B6%E6%8F%90%E4%BE%9B%EF%BC%9A1%EF%BC%89%E7%BD%91%E7%AB%99%E6%97%A0%E6%B3%95%E8%AE%BF%E9%97%AE%E7%9A%8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9B2%EF%BC%89%E6%89%BF%E8%AF%BA%E5%9C%A8%E4%B8%AD%E6%A0%87%E5%90%8E%E7%BD%91%E7%AB%99%E6%81%A2%E5%A4%8D%E6%97%B6%E8%A1%A5%E4%BA%A4%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7%9A%84%E6%89%BF%E8%AF%BA%E5%87%BD%EF%BC%8C%E6%A0%BC%E5%BC%8F%E8%87%AA%E6%8B%9F%EF%BC%9B 3.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8 | 食品检测报告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报告出具(签发)日期为准),由具备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每份报告的检测项目不低于10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的得分,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 1.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连续三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7.5分; 2.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连续两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3.5分; 3.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2分; 4.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如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满两个月的,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同一品种连续两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7.5分,提供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3.5分;如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成立时间不足两个月但满一个月的,每提供以下一个种类同一品种一个月的检测报告的得7.5分;如投标人为新成立的公司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则直接得7.5分。 以上最高得100分,同一种类不重复得分。 ①蔬菜类:检测项至少包含六六六、三氯杀螨醇、滴滴涕、敌敌畏、氧乐果且检测项目≥10项; ②水果类:检测项至少包含镉、六六六、马拉硫磷、氧乐果、杀扑磷且检测项目≥10项; ③畜肉类:检测项至少包含倍他米松、地西泮、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镉且检测项目≥10项; ④家禽类:检测项至少包含总砷、莱克多巴胺、氟苯尼考、地美硝唑、五氯酚酸钠且检测项目≥10项; ⑤水产类:检测项至少包含孔雀石绿、滴滴涕、氧氟沙星、四环素、土霉素且检测项目≥10项; ⑥冻品类:检测项至少包含总汞、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氟苯尼考、氯霉素且检测项目≥10项; ⑦食用油类:检测项至少包含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三氟硝草醚、腐霉利且检测项目≥10项; ⑧大米类:检测项至少包含总汞、马拉硫磷、铅、黄曲霉毒素B₁、甲基毒死蜱且检测项目≥10项; ⑨乳制品类:检测项至少包含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蛋白质、三聚氰胺、大肠菌群且检测项目≥10项; ⑩豆制品类:检测项至少包含黄曲霉毒素B₁、阿斯巴甜、三氯蔗糖、铝的残留量、亚硝酸盐且检测项目≥10项; ⑪小麦粉或面粉类:检测项至少包含总汞、巴毒磷、甲基嘧啶磷、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且检测项目≥10项; ⑫鲜蛋类:检测项至少包含培氟沙星、氯霉素、沙拉沙星、氟苯尼考、铅且检测项目≥10项; ⑬干货类:检测项至少包含阿力甜、水分、三氯蔗糖、甲拌磷、阿斯巴甜且检测项目≥10项; ⑭调味品类:检测项至少包含三氯蔗糖、阿斯巴甜、糖精钠、黄曲霉毒素B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且检测项目≥10项。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满足要求且印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7%9A%84%E6%88%AA%E5%9B%BE%EF%BC%8C%E4%B8%94%E6%9F%A5%E8%AF%A2%E7%BC%96%E5%8F%B7%E4%B8%8E%E6%A3%80%E6%B5%8B%E6%8A%A5%E5%91%8A%E7%BC%96%E5%8F%B7%E5%BF%85%E9%A1%BB%E4%B8%80%E8%87%B4%EF%BC%8C%E5%A6%82%E4%B8%8A%E8%BF%B0%E6%9F%A5%E8%AF%A2%E7%BD%91%E7%AB%99%E5%9C%A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5%9B%A0%E6%9F%A5%E8%AF%A2%E7%BD%91%E7%AB%99%E8%87%AA%E8%BA%AB%E5%8E%9F%E5%9B%A0%E6%97%A0%E6%B3%95%E8%AE%BF%E9%97%AE%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5%90%8C%E6%97%B6%E6%8F%90%E4%BE%9B%EF%BC%9A1%EF%BC%89%E7%BD%91%E7%AB%99%E6%97%A0%E6%B3%95%E8%AE%BF%E9%97%AE%E7%9A%8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9B2%EF%BC%89%E6%89%BF%E8%AF%BA%E5%9C%A8%E4%B8%AD%E6%A0%87%E5%90%8E%E7%BD%91%E7%AB%99%E6%81%A2%E5%A4%8D%E6%97%B6%E8%A1%A5%E4%BA%A4%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7%9A%84%E6%89%BF%E8%AF%BA%E5%87%BD%EF%BC%8C%E6%A0%BC%E5%BC%8F%E8%87%AA%E6%8B%9F%EF%BC%9B%3C/p%3E 3.提供检测机构的CMA认证资质证书; 4.提供所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和转账凭证; 5.投标人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 6.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原件备查。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对原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替换为新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新的招标文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以免影响项目投标。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755-2874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8695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段小姐
电 话:0755-86959378或86959778转8010/8015
4.监督电话:刘先生,13823779877
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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