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二次)已经财政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永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二次);
1.2 采购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28
1.3 招标编号:永政采【2025】042 号
1.4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1.5 服务内容:永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汇交项目二标段(二次)
1.6 采购预算:308550.00 元;
1.7 最高限价:308550.00 元;
1.8 合同履行期限:90 日历天
1.9 质量要求:合格;
1.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1.1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 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 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正式工作 人员,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证书扫描件。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招标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