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000G2508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穆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穆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监督部门为:穆棱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穆棱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申请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万亩等建设内容。
2.4招标控制价:100万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工作完成
2.6招标范围:项目合同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以及服务单位的选定及其他管理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或农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三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投标人为其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退休返聘合同)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项目特点自行配备;其他主要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集中列出。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4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提供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投标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平台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453-3126682
招标人:穆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183463106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928-21号巴黎第五区21栋1-3层4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451-8177711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