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供应商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桥梁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③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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