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563号房产招租 |
| 项目编号 | 202512000601 | 租赁底价 | 97.6万元/年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09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12-15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 标的名称 |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563号房产招租 |
| 坐落 | 重庆市南岸区涂山路563号 | 楼盘名称 | 金山城大厦 |
| 租赁底价 | 97.6万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半年付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招租用途 | 公共服务 |
| 产权证号 | 渝(2022)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1077704号 |
| 楼层 | 负2至4层 | 结构 | |
| 房屋证载用途 | 工业 | 招租面积(㎡) | 10838.27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是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已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并在原租赁结束后30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至承租方(移交范围不包括原承租方所涉装饰装修、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 |
| 是否存在租赁 | 是 | 原租赁期至 | 2025-12-31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010606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9-16 |
| 重要信息披露 | 据评估报告载:根据委托人介绍,评估对象于1997年开始建设,期间停工多年,原始状态为主体框架结构已完工,配备了部分配套设施,截至 2019年1月20日到6月20日由涂山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装饰装修、购置室内动产及设施设备并租赁作为政府办公用房使用。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睿 | 联系电话 | 023-62909332 |
三、招租方简况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企业承租,亦不接受自然人、分支机构和联合体承租。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9.28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金秋 | 联系电话 | 023-63628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