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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苏东河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

苏州市 其他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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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苏东河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389001003、SDJ.CL2025-35-3)

1.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吴中区苏东河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已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吴中区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吴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吴中区苏东河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分为太湖新城片、临湖胥口片两大片区。本次吴中区苏东河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包括新建6座建筑物,其中排水闸站5座,节制闸1座,其中太湖新城片包括杨树浜闸站、前村港闸站、天鹅港闸站(净宽20m,设计流量3×5.0m3/s)、苏东河节制闸等4座闸站;临湖胥口片包括苏东河闸站、张家浜闸站(净宽12m,设计流量4×5.0m3/s)等2座闸站。建筑物工程等级为Ⅲ级。施工投资估算价9140.641654万元。

(3)工期:1130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 2028年12月15日(不含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其中土建、水泵服务期至2026年12月16日;供电、信息化至 2028年12月15日。

4.本次监理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总监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E3205010304043389001003、

SDJ.CL2025-35-3

吴中区苏东河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

129.80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个;总监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5)拟选派总监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总监无在建要求: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拟任总监无在建工程(在建指拟任总监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总监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与无在建承诺书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总监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网上报名地点:7、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年10月22日 23 时 59 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11月07日 9 时 30 分。

8、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须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拟选派水利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总监理姓名、 总监证书、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 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1个月(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过去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项目总监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 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 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涉及资格审查的内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 件真实有效。

9、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10、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商务中心 A-19 楼

联系人:许振平   传真:/    电话:0512-65270365

12、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号C12幢

联系人:夏菁、周丽娟    传真:0512-65981698  电话:0512-65981698

13、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 10 月 15日至 2025年 10 月22 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1)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2)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 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的 特 别 提 醒 通 知 ” ; 16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5250824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代理机构: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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