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利县财政治理能力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利县财政局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ZFCGZX-2025-010
项目名称:平利县财政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财政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装修工程 | 平利县财政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财政治理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承接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财政治理能力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提供技术负责人(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执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5)提供2025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会计报表;
(7)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材料及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息公示”中“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9)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平利县财政局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财政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联系方式:0915-8421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联系方式:0915-8428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5-8421751
平利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