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
代供热管网)阀门采购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KG-JS-202507001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
源替代供热管网)阀门采购(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宇明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9.803000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1.920400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南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河
限
中标候选人第1名:电建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6165000万元,
质量
酒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国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宇明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国成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电建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宇明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国成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电建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详见招标公
告;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宇明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国成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电建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三、其他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输配供热管线三期工程-北部热源替代供热
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不标明排序的中标候选
河
限
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国
中标候选人: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419204.00元
增值税税率:13%
交货期:分批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分批次,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地点交货。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两个完整的采暖季。
中标候选人:宇明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398030.00元
增值税税率:13%
交货期:分批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地点:分批次,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地点交货。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两个完整的采暖季。
中标候选人:国成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431960.00元
增值税税率:13%
交货期:分批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分批次,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地点交货。
昱科管
质量要求:合格。
南
河
质保期:自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两个完整的采暖季。
中标候选人:替科斯科技集团丽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393812.00元
限
增值税税率:13%
交货期:分批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分批次,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地点交货。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三个完整的采暖季。
中标候选人:电建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2361650.00元
增值税税率:13%
交货期:分批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分批次,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地点交货。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自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两个完整的采暖季。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7月29日09点00分至2025年7月31日17点00分。投
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书面投诉。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6087921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67757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9楼
邮箱:ykglzxgs@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管理处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有限公司
邮箱:szjshbjjgc@163.com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人:吴先生
话:0371-60879218
电子邮件:25399161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56567731电子邮件:ykglzxgs@163.com
璘袁
印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科管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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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河
单
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