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对2025年11月06日发出的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附件及对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修改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图纸附件(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二、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4、2.5、2.10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287,588,459.12 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287,588,459.12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51,057,523.97 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7,803,144.80 元)。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94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8 年 07 月 28 日。
三、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3.2.10.1、3.2.11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3.2 | 标准工期 | 标准(定额)工期: 946 日历天 |
3.2.10.1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87,588,459.12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51,057,523.97 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7,803,144.80 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279,785,314.32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51,057,523.97 元;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7,803,144.80 元。) |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不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 元(其中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 ■最高限价为:【采用下浮率】 人民币 272,175,153.77 元(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 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下浮 2.72 %。 | |
3.2.11 | 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 | 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合计人民币 7,803,144.80 元。 |
四、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12.3.12项:
12.3.12涉及住院大楼各专业设备由桥头医院自行处理 。关于信息化工程施工单位需与桥头医院充分沟通论证信息化建设方案后,经市卫健局审批后才能实施。
注:原网上招标公告一同发出的:
1、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2、材料设备品牌统计表.pdf;
3、预算书.pdf;
4、QTHT20220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出).pdf;
5、图纸.rar;
6、招标文件-广东省东莞市桥头公共医疗设施建设项目20251105(定稿).pdf
7、工程量清单(发出稿)1.pdf;
以上附件作废,请投标单位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出对应更新后的附件制作投标文件。
附件: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