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行政事业办公楼租赁权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行政事业办公楼租赁权项目已由批准单位:清镇市人民政府以文件名称(文号):清府通〔2025〕88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源:其他,招标人为清镇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总投资(万元):1852.4337
服务期限(年):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等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4%B8%AD%EF%BC%8C%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s://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9%87%8D%E5%A4%A7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2月09日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50,交易中心网址:
htt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清镇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