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城区亮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汴通财竞谈-2026-1 | |||||||||||||||
| 2、项目名称: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通许县城区亮化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 4、预算金额:79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79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2采购内容:采购灯笼等亮化物资(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5.4交货及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5.5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质保期:24个月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6、同交货及安装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满足下列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法人的,提供企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或其他组织无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半年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据或清单或社保部门证明和缴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得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3.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E3%80%81%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www.creditchina.gov.cn)%E6%9F%A5%E8%AF%A2%E2%80%9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2%80%9D%E3%80%81%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www.ccgp.gov.cn)%E6%9F%A5%E8%AF%A2%E2%80%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3%80%91%EF%BC%9B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2月06日 至 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6%93%8D%E4%BD%9C%E8%A7%84%E7%A8%8B%EF%BC%89%E3%80%82%E4%BE%9B%E5%BA%94%E5%95%86%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3C/td%3E%3C/tr%3E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4%B8%AD%E5%8A%A0%E5%AF%86%E4%B8%8A%E4%BC%A0%E3%80%82%3C/td%3E%3C/tr%3E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信息;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及地址(1)线上: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0371-23859291)(2)线下:1.采购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采购人: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地 址:通许县咸平大道北侧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15837872444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2220053476361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联系方式:0371—22305031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 |||||||||||||||
|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北侧 | |||||||||||||||
| 联系人:陈浩 | |||||||||||||||
| 联系方式:15837872444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中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C座北栋3层 | |||||||||||||||
| 联系人:孙妍 | |||||||||||||||
| 联系方式:1589034987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孙妍 | |||||||||||||||
| 联系方式:15890349876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