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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机房、审判法庭六专四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安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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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机房、审判法庭六专四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D2025-AK-024

项目名称: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机房、审判法庭六专四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30,72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审判法庭机房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533,47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33,47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审判法庭机房设备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33,473.00

1,533,47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合同包2(二标段(审判法庭六专四室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497,24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97,249.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审判法庭六专四室设备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97,249.00

3,497,249.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订单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审判法庭机房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合同包2(二标段(审判法庭六专四室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审判法庭机房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07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7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合同包2(二标段(审判法庭六专四室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07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7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加盖原色鲜章的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6930998@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名资料,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登 录 网 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客服400928009)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96号

联系方式:0915-3310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联系方式:0915-3322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话:0915-3322979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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