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 JSZC-320382325-ZZJH-G2025-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3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2325-ZZJH-G2025-0002
项目名称: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
预算金额:93.2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3.24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邳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并取得省地震主管部门批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已在江苏省地震主管部门成功备案过(提供相关成功备案的佐证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震学或地震地质学或地震工程学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投标人信用信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5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09:3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聂瑞,联系方式:13685185898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思韵路西侧金峰大厦6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69f880ca-842e-48a7-98c5-b8b48a7b0fa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贺
联系电话:15952271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33号1幢1-6商业门面房
联系人:聂瑞
联系电话:13685185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瑞
电话:13685185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