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当涂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升级改造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5-0460001 | |||||
标段名称 | 当涂县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升级改造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5-0460001-1 | |||||
招标人 | 当涂县城市管理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5-340521-04-01-581439 | |||||
最高限价 | 108000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29 9:00:00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3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45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瀚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护河镇育才路602号 联合体成员:无锡市隐秀路901-2 | |||||
投标价(元)/费率(%) | 94932000.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胡崇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胡崇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沈晓铃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皖1342021202300327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皖1342021202300327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CS20123200563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苏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联合体成员: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 | |||||
投标价(元)/费率(%) | 88560000.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樊恒宇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樊恒宇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孙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京1112017201851217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京1112017201851217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CS20103100276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栖霞区文澜路6号 联合体成员: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设计院综合楼 | |||||
投标价(元)/费率(%) | 94500000.00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刘成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杜文成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韩远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苏1322022202305946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苏1322019202004341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CS20104400080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679797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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