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
化隆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询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青海省国丰询比(服务)2025-109
项目名称:化隆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124900.00(元)
最高限价:124900.00(元)
采购需求:1、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分1年建设,总4座充电站建设,具体内容如下:2025年总建设4座充电站(其中:化隆县巴燕镇停车场1座,化隆县群科新区客运站停车场1座,化隆县青土山公园停车场1座,化隆县人民医院停车场1座),总建设箱式变压器10台铜芯干式箱变(SCB14-800KVA),总建设功率9600kW,折合(120kw)标准桩数量120台(9600/120x1.5=120)。
2、服务期限:一年(同施工工期);
3、服务地点:化隆县群科镇、巴燕镇;
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数量:1
标项名称:化隆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分包一;
预算金额:1249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一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审计人员的证件(证件应年检合格)。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证明。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到岗履职承诺书。
(5)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无。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16 至 2025-09-18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发售或邮箱发售
售价:5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自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胶装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3246265532@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4、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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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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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西大街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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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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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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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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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2-871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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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70-39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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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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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2462655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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