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清远12345国产化数据库适配改造技术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清远12345国产化数据库适配改造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14-04C-2026-D-F-A26160),采购人为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省;
(2)★服务时间: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交付,自完成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初验,初验通过且试运行3个月合格后完成终验;
维保期:从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36个月维保服务;
(3)预算金额:113,207.55元(不含增值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提供云数据库集成服务,包括数据库高可用版本服务,提供36个月维保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清远12345国产化数据库适配改造技术服务项目 | 提供云数据库集成服务,包括数据库高可用版本服务,提供36个月维保服务 | - | 1 | 广东省 |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交付,自完成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通过初验,初验通过且试运行3个月合格后完成终验;维保期:从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36个月维保服务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成交供应商获得本项目100%份额。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采取价税分离的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价款(不含增值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113,207.55元(不含增值税)的,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1)★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具备近3年(2023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数据库技术服务类的相关项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票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合同业绩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项目团队要求:
1)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3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03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
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均须具备2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部项目团队人员列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备注:如法人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或响应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响应供应商或其法人),人员的同类项目经验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团队列表的同类项目经验中应答的年限作为评审依据。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 2.3.2 产品 。}${ 2.3.3 产品 。}${ 2.3.4 。} 2.3.3 本项目须提供《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响应处理。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2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链接])完成本项目询比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1)注册:输入网址([链接]),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链接])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均属无效。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年10月2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3.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77号广东长线大厦 | 地 址: | 广州市天河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2楼 |
邮 编: | 510627 | 邮 编: | 510660 |
联 系 人: | 张经理 | 联 系 人: | 林榆钧、薛家博 |
电 话: | 020-38095821 | 电 话: | 15362221626、18211531772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链接]@[链接]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账 号: | 3110910037672626160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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