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园安全适配性维护维修经费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GDKX202609004)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园安全适配性维护维修经费(遴选项目编号:GDKX202609004)进行公开遴选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的协议供应商。本次遴选项目的需求如下:
1.遴选条件
本项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园安全适配性维护维修经费,遴选单位为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遴选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潜在申报人进行公开遴选确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的协议供应商资格。
2.项目基本信息
2.1 名称与编号
2.1.1 项目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园安全适配性维护维修经费
2.1.2 遴选项目编号:GDKX202609004
2.1.3 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2.1.4 预算金额:3405488.45元。
2.2 需求
2.2.1 项目名称: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园安全适配性维护维修经费
2.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2.2.3 工期: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暂定工期为:30个日历天。
2.3 遴选范围:项目内容:完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包括教城校区道路规划画线,室外楼梯增加玻璃顶及雨蓬,南大门防撞墩调整,大门保安亭台阶调整,道路台阶加斜坡,教学楼走廊补充截水沟,零星地面修补及增加安全护栏等,具体维护维修范围详见图纸。评审范围为该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及工程建设其他费。
2.4 建设地点: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校内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将由入围单位对遴选范围内的工程实行按照图纸和清单总价包干,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材料废料运输费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和遴选单位要求配合的事项。在合同履行时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视为入围单位违约。
3.申报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申报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申报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申报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申报函》。(如申报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于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或提供《申报函》。(如申报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申报函》;
3.5 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报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报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3.6 信用记录:申报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申报(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 申报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报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遴选项目申报。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报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申报。提供《申报函》。
3.8 申报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申报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申报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申报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9 申报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0 申报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1 申报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12 申报人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注册完成的;
3.13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行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4.遴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4.1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00至2026年09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①现场登记②线上登记
4.2.1 现场登记获取遴选文件
(1)申报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代表人申报登记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申报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代表人申报登记时提供】
4)遴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公章),申报单位须保证登记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申报人按上述要求准备好资料后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资料不齐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资料齐全的,代理机构核对资料,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登记。
4.2.2 线上登记获取遴选文件
(1)网络获取
4.3 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套(人民币伍佰元整),如邮寄采购文件则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时间内我司收取标书款及国内邮寄费共计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4.4 申报人须按以上要求完成办理手续,才可以购买本项目遴选文件,申报人凭购买本项目遴选文件,申报本项目。
5.申报文件递交
5.1 申报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09月23日10:00。
5.2 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23日10:00,地点为:广州市。
5.3 申报人须按遴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报文件,递交到申报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报文件,遴选单位有权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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