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SL-ZC-202615
二、项目名称:镇安县高峰镇张家正河家园安置点排水管道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镇安县高峰镇张家正河家园安置点排水管道建设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盛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南新街3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1,450,000.00元 | 78.8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镇安县高峰镇张家正河家园安置点排水管道建设项目):
工程类(陕西盛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镇安县高峰镇张家正河家园安置点排水管道建设项目 | 包括新建钢筋砼雨水收集主管、波纹管水收集支管、新建挡墙、恢复路面等。 | 40日历天 | 高志健 | 陕261161799248 | 1,4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国健(采购人代表)、杨富堂、孙宝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镇安县高峰镇张家正河家园安置点排水管道建设项目 | 1.31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人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因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为镇安县高峰镇财政所,故公告内的采购人为镇安县高峰镇财政所,实际采购人为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高峰镇财政所
地址:镇安县高峰镇两河村
联系方式:0914-546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河滨路11号三楼
联系方式:0914-5322208/18891594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914-5322208/18891594009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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