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GP370503000202602000026
二、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及孤岛镇集中供暖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东营市同丰热力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六合街道海盛路770号1幢101室 | 102,200,000.00元 | 94.8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及孤岛镇集中供暖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类(东营市同丰热力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
| 1-1 | 暖气生产和分配服务 | 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及孤岛镇集中供暖运维服务项目 | 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及孤岛镇集中供暖运维服务项目 | 河口区城区集中供热中心、孤岛集中供热区域,所辖83座换热站供热的全部住宅小区、公建建筑、商业用户以及后续政府许可的区域 | 供热温度:保证向全部用户所提供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执行《山东省供热条例》、《东营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温度,但由于用户房屋结构和保温缺失等原因除外。供暖时长:不低于122天,具体供热时长(启、停暖时间)按区政府相关要求执行。热线服务: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用户维修服务网点、营业接待、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标准。入户测温:入户测温时将统一测温器具及测量方式,严格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东营市供热管理办法》,符合国家标准的测量方式进行测温。 | 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履约到期后,采购人根据自身需求及上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年。供暖季规定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每个供暖季运行不少于122天,根据天气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可对供暖时间进行调整 | 项 | 保证向全部用户所提供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执行《山东省供热条例》、《东营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温度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启美 、 徐凌君 |
| 评审专家: | 李辉 、 贾伟 、 曲卫清 、 魏敬 、 马成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具体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1.50%;100-500万元部分0.8%;500-1000万元部分0.45%;1000-5000万元部分0.25%;5000-10000万元部分0.1%;10000-100000万元部分0.05%。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为按上述计算累进之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及孤岛镇集中供暖运维服务项目:2206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及孤岛镇集中供暖运维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综合得分 |
|---|---|---|---|
| 东营市同丰热力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4.85 |
| 东营市大明热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91.36 |
| 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9.05 |
无
合同包1(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口城区及孤岛镇集中供暖运维服务项目):
| 序号 | 供应商 | 未中标(成交)原因 |
|---|---|---|
| 1 | 东营市大明热源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 |
| 2 | 山东兴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其他情形(综合得分排序不是第一)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联系方式:0546-366566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东营宇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65号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12楼
联系方式:0546-8133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0546-8133706
东营宇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