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1521-04-01-73536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丰县农村环境提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丰县农村环境提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海丰县农村环境提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海丰县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补助资金、债券资金、融资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涵盖12个镇(场)的184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其中建设一体化设施的村9个,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村8个,资源化利用的村167个(含有效管控村庄37个),合计新建污水管线164.351km,入户管线配套183.164k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方形混凝土检查井,沉泥井,跌水井和塑料接户井共计2.44万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点5座,资源化利用站点180座,拆除和恢复混凝土路面39.69万㎡等。 | |||||||
| 招标内容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涵盖12个镇(场)的184个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其中建设一体化设施的村9个,纳入污水处理厂的村8个,资源化利用的村167个(含有效管控村庄37个),合计新建污水管线164.351km,入户管线配套183.164km,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方形混凝土检查井,沉泥井,跌水井和塑料接户井共计2.44万座,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点5座,资源化利用站点180座,拆除和恢复混凝土路面39.69万㎡等。 | |||||||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12000.23万元。【含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6、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省外进粤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s://***/)”录入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7、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8、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方均需要提供以上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由牵头方提供),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扫描)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2025年9月~11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EF%BC%89%3Cp%3E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ggzy/%EF%BC%89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11月 14日 00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2月 04日 10时 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12月 04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12月 04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开标室 | |||||
| 发布公告媒介 | 招标人 | 海丰县林谷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海龙投资大厦10层36号 |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689022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1号办公楼1楼招标代理部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87257569 | |||||
| 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0-6622121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login)%E2%80%9C%E9%80%89%E6%8B%A9%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4%BA%A4%E6%98%93%E2%80%9D%E2%86%92 “选择开标评标菜单”→ “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 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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