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01 月 09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50978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遴选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临床营养科药食同源/营养膳食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配送服务。
4.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4.4 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4.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4.6 供货期: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可提供12小时内紧急供货。 4.7 服务期:3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9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齐的,不予接收。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 01 月 09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01 月 09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4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988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新伊大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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