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9707
项目编码
2025-MY/05-0003
挂牌金额
2600000000
挂牌日期
2025-12-18
截止日期
2025-12-24
基本信息
| 项目编码: | 2025-MY/05-0003 | 经济事项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镇李各庄村文旅综合体项目征集投资运营方 |
| 经济事项内容: | 一、土地基本情况 位置区位:位于密云区密云镇李各庄村白河城市森林公园南口西侧约200米处以西空闲地块,约500亩,最终以实测为准,该地块紧邻密云城区及京沈路,距离市区直线距离65公里,距密云高铁站20分钟车程。 二、招商方向 结合土地条件、区域产业规划及市场需求,重点招引文旅康养类项目投资运营方。 三、土地规模:招商项目场院涉占地面积500亩,土地权属清晰(村集体所有,无权属纠纷)。当前规划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等(具体以相关部门为准),须根据征集投资方产业类型,由村集体、镇政府协助推动规划调整事宜。如未能顺利调规,实质影响项目进展的,村集体不承担调规不成功的责任,投资方可申请退出并解除投资协议。村集体不承担损失赔偿。 四、经营模式 1、土地使用费:村集体将项目标的提供给投资方使用,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期限不超20年,土地使用费用按年支付,标准为不低于10000元/亩/年(具体以相关政府审批通过后签订正式合同为准)。经营期内根据物价指数水平、周边土地租金市场行情、企业经营情况,每5年对土地使用费用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双方届时协商确认。 2、投资规模:项目主要功能区包括:休闲娱乐区、康养休闲区、商务住宿休闲区。投资方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设置其他功能区,最终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以审批部门核准文件为准。建设规模:休闲娱乐区,约10万平方米,投资金额预估不低于3亿元(大写:叁亿元整)。商务住宿休闲区,约12万平方米,投资金额预估不低于10亿元(大写:拾亿元整)。康养休闲区,约11.5万平方米,投资金额预估不低于12亿元(大写:拾贰亿元整)。上述投资金额包含土地平整费用、建筑工程费用、景观建设等费用。项目总投资额预估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大写:贰拾伍亿元整),(投资额度测算参考:《中关村密云园实体项目准入要求》中的“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其他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 600 万元/亩”,考虑到本项目重点招引文旅康养类项目,不属于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类项目,鉴于文旅康养类项目特殊性,每亩平均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5亿元(不含土地使用费),具体投资额以双方协商为准。纳税:在项目土地规范调整后,获得开工许可前,投资方应在密云镇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承诺在项目达产运营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5000万元。带动就业:带动密云本区就业超1000人,优先雇拥李各庄村村民。 | ||
| 资金来源: | 资金落实情况: |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密云区 / 密云镇 / 李各庄村 | ||
拟出让信息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拟出让期限(年): | 20年 | 拟出让方式: | 合作 |
| 出让方式描述 | |||
挂牌及公告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12-18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12-24 | 挂牌总金额(元): | 2600000000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5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 公告价格(元): | 26000000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经营范围含旅游相关内容,认定标准为:经营范围内含“旅游开发”、“景区管理”等文字表述。投资方在报名时须提交项目方案(含项目规划、投资预算、预期效益、环保措施等),村集体对项目进行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合规性、效益性、带动性),并出具认可项目方案的书面确认。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签署投资协议后,村集体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推动该项目落地实施的必要工作,但不承诺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且不承担相关责任和项目过程中的任何费用。自投资协议签署之日起2年内,因项目未能立项、规划未能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的,村集体与投资方终止合作,互不承担责任。 因资金缺口、运营亏损、经营调整等原因,投资方决定退出本项目的,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村集体,不能移动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2、优先推荐本村村民到项目就业(由投资方与村民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 3、服务保障:村集体成立招商服务小组,全程协助投资方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如协调村民关系、办理用水用电扩容、对接当地资源等)。 4、政策扶持:协助投资方申请国家及地方相关扶持政策(如农业补贴、文旅项目补贴、税收减免等),村集体负责协助对接政府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备案等手续(如营业执照、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等)。 5、用地保障:根据项目需求,协助投资方办理土地用途调整、项目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 6、协商谈判:双方就合作模式、费用标准、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进行谈判,形成初步投资协议。 | ||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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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邓建辉 | 联系电话: | 158108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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