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壹号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新数政投资核字(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乐市育才街以东,新华路以北,总净用地面积:37310.47㎡(55.97亩),总体规划为新建住宅区2.2招标范围: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建筑师注册师或一级结构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书。4.其他主要人员需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30 00:00:00
至2025-08-05 23:59: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0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311-88598952电子邮箱: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新华壹号项目施工图设计 | 0 | 无 |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新乐市育才街138号239室 |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尹龙飞 | 联系人:张曼 |
电话:0311-88688188 | 电话:0311-89846680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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