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项目名称: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标的名称: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6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6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南浔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及附属设备采购、集成服务已由浙江浔象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招标,南浔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所有的知识产权及资源均归属浙江浔象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雪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高清治安枪机、卡口全景摄像机、环保卡口、微卡、人脸抓拍、球机鹰眼等前端设备更新改造以及配套的相关维修维护服务、公安驻点服务、通信链路服务、视频存储服务、搬迁服务等;云眼、服务期、防火墙、图片存储节点、视频存储设备、无人机等设备采购,与南浔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内容基本一致,且须接入同一管理平台,并与湖州市公安局云视平台(视频专网)成功实现视频级联与推送。根据以上情况,该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之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浙江浔象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浔象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镇人瑞西路28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联 系 人:朱佳
联系电话:18305725507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路南浔公安分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3026731
传 真:/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0.1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