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乐自然资告字〔2025〕49号
经昌乐县人民政府批准,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项目编号 | 地块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联系方式 | 
| GTJY-CL-2025-0049 | 2025-CL130 | 位于首阳山旅游度假区G309南、刘坤家社区内位置 | 55181 | 商业用地 | 1.2≤FRA≤2.5 | ≤45% | 
 | 详见规划条件 | 40年 | 3229 | 10760.3 | 0536-6231507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一)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日9时至2025年11月28日16时30分(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8082/wfggzy/%EF%BC%89%E4%B8%8B%E8%BD%BD%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5%87%BA%E8%AE%A9%E5%85%AC%E5%91%8A%E3%80%81%E5%87%BA%E8%AE%A9%E9%A1%BB%E7%9F%A5%E5%8F%8A%E5%85%B6%E4%BB%96%E7%9B%B8%E5%85%B3%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5%87%BA%E8%AE%A9%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6%8C%89%E4%B8%8A%E8%BF%B0%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6%93%8D%E4%BD%9C%E7%A8%8B%E5%BA%8F%E5%8F%82%E5%8A%A0%E7%AB%9E%E4%B9%B0%E3%80%82
(二)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日9时至2025年11月28日16时30分提交竞买申请,打印《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6时30分。
(三)挂牌交易时间为:
2025-CL130号地块:2025年11月21日9:00时至2025年12月1日8:00时。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以相应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须知》为准),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验证
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请各竞买人尽早提前注册,注册验证联系电话:0536-6278528。
(二)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 注册后按流程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wfggzy/InfoDetail/?InfoID=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CategoryNum=048001%EF%BC%89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
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
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
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网上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更改为准。
2、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现场。
3、申请人对出让文件、网上交易及地块情况有疑问的,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向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咨询电话:0536-6231507。
4、申请人对注册验证、保证金缴退等有疑问的,请咨询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咨询电话:0536-6278528。地址: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参与竞买,缴纳竞买保证金(以指令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需为企业自有资金,在资格审查阶段应提交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等证明材料)。保证金抵顶地价款,成交价款的20%作为定金。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系统退还流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该地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竞买。对不存在虚增财政收入和违规以地融资情况、已购土地均依法按期开发建设、经营和负债状况正常的国有企业,经昌乐县政府确认同意,方可参与竞买,在提交竞买人资格审查时将昌乐县财政局、昌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同意竞买的意见一并报昌乐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材料不齐全的,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联合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除提供法定的竞买申请文件外,还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联合各方出资比例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主体。原则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受让人为联合出资方注册成立的新公司。
法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竞买申请书上明确注册成立新公司,且新公司必须是由该法人独自投资注册成立。原则要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受让人为该法人独自投资注册成立的新公司。
企业为法人的、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确保从参加竞买到签订合同期间出资人和出资比例不发生变化,如竞得人与竞买申请时出资人和出资比例出现不一致,出让人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通知书》及有关资料到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审核无误后,与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10个工作日内与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如竞得者悔约,未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受让人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如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延迟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
9、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由税务部门征缴。
10、受让人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工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须向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开工,受让人要在到期前30日内,申报延迟原由,经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研判后,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
受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涉嫌闲置土地的,应履行配合调查义务;造成闲置土地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受让人未按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用地单位需在开工后3年内全部建成,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11、受让人要委托有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受让人需落实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日
设计条件.jpg
勘测定界图.jpg
设计条件2.jpg
位置界限图.jpg
2025-CL130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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