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江黎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797.68万元,招标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本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昌江县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江黎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江黎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 部个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含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能力
组织、自然人(注:①
② 者卡
营亚执照”;
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业法人:提供“事业
T6070010535
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非法人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 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无环保类行
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音.
3.7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
3.8必须为社会信誉良好,且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受到相关食品安全行政处罚
(警告、通报批评除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9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 标人(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S-GK-20250319005
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797.68万元(暂估金额,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需求:昌江县学校、园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采用联合体响应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响应;(5)联合 体响应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响应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
联合体成员就成交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采用联合体响应的,除《联合体协议》 以外的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即可。(8)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