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陵遗址电路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2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2870-XM001
项目名称:金陵遗址电路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16.400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的质量合格,保证供电需求,服务措施完善,施工及运行可靠安全,完成时间可以保证金陵遗址的用电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26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2.2.2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2.2.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10至2025-04-1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2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04-22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16号方和正圆工业园A座4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3.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2025]054号
4.意向公开时间:2024年9月14日
5.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建筑业。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49号)执行。
8.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保证金。
9.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投诉联系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质疑接收单位:博文信达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3)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方和正圆A座420
4)质疑接收联系方式:010-56193749
10.投诉处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可以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投诉。
11.中标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可以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的规定进行融资。
1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1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1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1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1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1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文物保护所
地址:房山城关东大街福胜胡同
联系方式:金超,010-69363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文信达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16号方和正圆工业园A座420室
联系方式:杨航,010-561937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航
电 话:010-561937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