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文体公园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2]166号文批准,建设单位为秭归县楚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文体公园项目10KV配电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天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秭归县金缸城新区文体公园项目10KV配电工程专业分包,主要建设内容为:10kV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进线柜、低压联络柜、双电源切换柜、低压出线柜、低压补偿柜等相关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3履约期限(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确保工程通过电力部门验收、正式通电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5安全目标: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有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包含承装类三级及以上;(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的单位,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供应商的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复印件。(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前位置:
